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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禺为《日出》险些丢了一只眼

1999-09-30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1932年,在清华读书的曹禺和两个外籍教师利用暑假去五台山旅游。在太原,曹禺亲眼目睹了妓女生活的惨状。“那些妓女都是被圈起来的,她们的脸从洞口露出,招徕嫖客。这种妓院是最低级的,整天接客。那样,不到几个月就会死的……我写《日出》,是情感上逼得你不得不写。”

《雷雨》在天津演出期间,曹禺又目睹了像陈白露这样的交际花以及围绕着她们的形形色色的人物。饭店的老板正是靠着她们来招引“大人物”的。据说有一个交际花因她的靠山破产无法还债而服毒自杀了。

“为着写第三幕戏,我遭受了多少折磨,伤害,以至于侮辱。我记得严冬的三九天,半夜里我在那一片荒凉的贫民区候着两个嗜吸毒品的龌龊乞丐,来教我唱《数来宝》,应许了给他们赏钱,大概赏钱许得过多了,他们猜疑我是侦缉队之流,没有来。我忍着刺骨的寒冷,瑟缩地踯躅到一家鸡毛店(北方最破烂的下等窑店)的地方找他们,似乎因为我访问得太殷勤,被一个有八分酒意罪犯模样的落魄英雄误会了,他蓦地动开手,这一次我险些瞎了一只眼睛……于是我托人介绍,自己改头换面跑到‘土药店’和黑三一类人物讲‘交情’,为一个‘朋友’瞥见了,给我散布许多不利于我的无稽谣言,并弄得我多少天无法解释自己,为着这短短三十五页戏,我幸运地见到了许多奇形怪状的人物。他们有的投我以惊异的眼色,有的报我以嘲笑,有的索性辱骂我,把我推出门去。”

曹禺痛心地感到,这些有“金子似的心的”妓女犹如一个个“可怜的动物”,上演着“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人间惨剧。这一切成为他创作《日出》的道德伦理和情感支柱,也使他找到了抨击社会的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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